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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
  职业模特专业委员会 管理办法2
  广东省演出业协会模特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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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模特委员会 >> 广东省演出业协会模特专业委员会管理办法

第一条  名称:广东省演出业协会职业模特委员会。英文名“PROFESSIONAL MODELS COMMITTEE OF GUANGDONG”。地址:广州市水荫四横路34号广东省演出业协会内。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省演出业协会下设的分支机构。由我省的模特经纪机构、模特演艺人员及与模特行业相关企业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常务委员若干名;邀请若干知名人士及外地同行业人士担任顾问、名誉主任、名誉副主任。以上领导职务均由上级协会聘任。
第四条  本委员会在上级协会授权的业务范围内开展以下具体工作:
1、    积极发展会员,壮大协会组织;
2、    协助协会收取会费;
3、    制定模特资格、职称评定标准,积极开展模特资格认定、职称评定工作;
4、    规范模特签约制度,实行行业规范管理;
5、    以职业模特委员会为平台,加强与模特业务有关的企业的联系,促进模特行业发展壮大;
6、    积极维护会员的正当权益,维护行业间的公平竞争;
7、    组织举办相关的展览会、交易会、行业论坛及理论研讨会,开展国内及国际间的交流活动;
8、    组织行业调查,为政府主管部门提供决策依据;收集各类行业信息,为会员提供优质信息服务;
9、    举办职业技术培训及行业评比达标活动;
10、    开展与专业委员会相关的其它活动。
第五条  本委员会开展各种活动的收入的40%上缴协会,60%作为本委员会活动费用。
第六条  本办法由广东省演出协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后施行,解释权归广东省演出业协会常务理事会。

 

广东省演出业协会 地址:广州市水荫四横路34号省演出大楼2楼 
电话:020-870487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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