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05年7月7日国务院令第439号公布2008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的决定》,文化部2009年10月1日起实行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演出业协会受中国演出家协会及广东省文化厅委托,实行对全省演出从业人员的资格认定和资格审核工作。现就出具《演出经纪人资格审核证明》时所需材料做说明。
需要申请设立演出经纪机构、《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到期换证(或年审)、演出经纪机构变更专职演出经纪人员,以上三种情况的,演出经纪机构需到广东省演出业协会进行演出经纪人资格审核。
应提交材料:
1.演出经纪机构聘请的三名或三名以上专职演出经纪人员的《演出经纪人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
2.所聘请经纪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所聘经纪人员的《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4.根据审核前提的不同,提交企业预准核名通知书或企业营业执照或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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