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广东省演出行业协会网~
  • 手机版
  • 网站地图
  • 收藏本站
全国服务热线
  • 会员服务

    020-37580009

  • 证件咨询

    020-37580681

  • 舞台资质

    020-37580058

regulations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中国演出行业舞美工程企业专业技术资质评定办法


中国演出行业舞美工程企业专业技术资质评定办法

   

第一条 实施机构

中国演出行业舞美工程企业专业技术资质评定(以下简称“舞美资质评定”)工作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统一组织实施,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认定的机构(以下简称“认定机构”)负责各地的资质评定、年检、升级、换证等相关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二条 舞美工程

本办法所称舞美工程是指根据演出效果所需进行的灯光、音响、多媒体艺术场景、舞台装置等的设计及施工的工程。

第三条 舞美工程企业

本办法所称“舞工程企业是指从事舞美工程的方案设计、设备配置、安装、调试的企业。

第四条  参评资格与基本原则

1、资质评定工作面向全行业开展,坚持自愿原则。企业自愿申请,自主参评、申报自主、退出自由。评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申报和参评企业要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章 资质类型

第五条 类别与级别

(一)资质类别

1、舞美灯光

2、舞美音响

3、舞美视频

4、舞美装置

5、舞美综合

(二)资质级别

专业技术能力分为一级、二级、三级3个等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第六条 承接工程规模

根据分项与综合对企业的不同要求,分项资质与综合资质承接工程规模分别为:

分项资质(舞美灯光、舞美音响、舞美视频、舞美装置)

(一)一级资质企业:不受限制

(二)二级资质企业:50万元以下

(三)三级资质企业:10万元以下

 

舞美综合资质

(一)一级资质企业:不受限制

(二)二级资质企业:100万元以下

(三)三级资质企业:10万元以下


第二章 评定标准

第七条 资质评定标准

中国演出行业舞美工程企业专业技术资质评定标准详见附件


 

第三章 申请和评定

 企业资质申请

资质评定每年度上、下半年各进行一次。申请截止时间分别为每年的4月30日和9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企业资质评定

各申报企业应向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提出书面申请。

 资质申报材料要求

(一)填写完整的《中国演出行业舞美工程企业专业技术资质评定申请表》并一式贰份;

(二)相关证明材料一套,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并附目录与页码:

1、企业基本资信

1)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或三证合一复印件一份);

2)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一份(申请一级企业必须提供);

2、企业资格要求

1)三年内的主要工程业绩合同复印件,工程项目金额符合申请级别要求;

合同标有总价款的页面应加盖合同签署各方的合同专用章(或公章),或合同签署各方加盖的骑缝章清晰可辨;

2)所申报工程的验收报告;

3、企业管理人员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及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

2)企业负责人任职证明、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企业聘用合同;

3)企业技术负责人任职证明、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及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企业聘用合同;

4、企业技术人员

技术人员(含售后服务人员)的个人简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等)、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以及企业聘用合同,每个人员的所有资料应装订在一起,顺序按照《申请表》中名单顺序排列。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资质申报材料需提交完整电子材料一份,填写完整的《中国演出行业舞美工程企业专业技术资质评定申请表》与其他所有证明材料盖章扫描后按纸质材料装订顺序排列打包一并提交。

第十一条 资质评定流程

(一)初审

1、资质评定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分别为每年度4月30日和9月30日,评审工作分别于7月30日和12月31日前结束。

2、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在收到企业的申报材料之后,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初步审查并做出答复,如企业申报材料中有遗漏或是与所申报的类别级别不符合的,向其发出《申报材料整改意见函》,企业应按照整改意见函中意见补充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交送;

3、符合所申请类别级别的相应条件或材料补充后达到相应标准的,由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向其以书面形式发出初审通过通知书,同时收取评定费;

    4、初审通过的企业应在规定的日期内缴纳评定费用,如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评定费,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定申请。

(二)复审及实地考察

1、资质评定于每年6月和11月由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组织专家及相关人员对该批次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或抽查。申请一级资质的企业进行考察,申请二级和三级资质企业采取抽查。考察或抽查内容包括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所申报的工程项目材料(包括工程项目合同原件、往来账目情况等)及其他抽查材料;

2、考察结束后,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应将初审与实地考察情况综合起来,进行复审评定;

3、复审未能通过评定的企业,向其发出书面通知,并告知不能通过的主要原因。

(三)终评及公示

1、终评

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完成复审评定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将评定结果及相关评审材料提交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审核。协会组织或委托专家组进行专门评审,并根据提交材料对每个参评企业的资质等级提出认定结论。

2、公示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在终评结束后将本批次通过终评的企业名单及相关资讯在协会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全行业及社会监督;

公示内容包括:企业名称、申请级别、作为主要业绩申报的工程项目名称等;

公示过程中未被投诉的企业即为通过评审;

对于受到投诉的企业,负责各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在3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查,根据复查结果,按照《中国演出行业舞美工程企业专业技术资质评定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抽查

由协会指定专门小组对通过终评和公示的企业进行不告知、不通报形式的重点调研或抽查,对于抽查中不符合资质评定标准的将停止证书发放,并按照《中国演出行业舞美工程企业专业技术资质评定办法》有关规定,进行降级申请、提交补充资料或取消申请等办法处理,并责令负责当地资质工作的认定机构进行自查整改。

(四)发证

通过评审的企业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颁发全国通用的资质证书。

第十二条 资质证书分为正本和副本,由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统一制作、颁发。

第十三条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水荫四横路34号1栋广东省演出公司大楼301A

邮编:gdtap@163.com

电话:020-37580009 (会员服务)   020-37580681 (证件咨询)
          020-37580058 (舞台资质)

传真:020-37580232

扫描关注公众号
广东演出二维码
广东省演出行业协会Copyright©2004 ~ 2022 WWW.GDTAP.COM All Rights Reserved http://www.gdtap.com 备案号:粤ICP备16087050号 技术支持:英铭网站建设
技术支持 英铭科技